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成效,压实资本市场证券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防范证券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风险,更好地保护行政许可申请人的权利,证监会拟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许可程序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证监会召开2021年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监察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部署今年重点任务。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作讲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委员樊大志就做好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为落实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证券公司股权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股权规定》)以及《关于修改<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实施规定》),自2021年4月18日起施行。
为便于系统干部更好地理解、把握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2021年3月17日,证监会召开刑法修正案(十一)视频培训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有关同志,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典型案例等进行了辅导培训。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证监会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对证监会系统党史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证监会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易会满作动员讲话。
为更好地适应当前资本市场执法工作的新形势,符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运作,我会对《行政处罚委员会组成办法》(证监会公告〔2008〕6号)进行了修订,于2020年7月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名称修改为《行政处罚委员会组织规则》(以下简称《组织规则》),现发布施行。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证券期货监管规章等立法工作,完善证券期货监管法律实施规范体系,加强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依法推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证监会于近日印发了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全年的立法工作做了总体部署。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9号)(以下简称《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四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