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证监会牵头、英美法等14个成员辖区的监管机构参加的全球中小投资者投诉处理与权益救济项目文件(Complaint Handling and Redress System for Retail Investors),获得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理事会审议通过,并于国际证监会组织官网正式对外发布。这是我国首次在投保领域牵头国际文件制定工作,体现了IOSCO对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救济做法的肯定。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会见了到访的日本新任驻华大使垂秀夫一行。双方一致同意继续深化中日资本市场务实合作,并就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日本经济金融形势等议题交流了看法。
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证券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夯实公司债券注册制的制度基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近日证监会修订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证券法》,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近日证监会修订发布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以来,总体成效明显,市场各方反映积极正面,企业踊跃申报上市,IPO排队数量增长较快。当前IPO申报企业排队现象与历史上的“堰塞湖”问题有区别。当时市场关注焦点主要在于,IPO没有实现常态化,停停开开,预期也不明朗,一些企业从首次提交申请到获得核准用时需要2到3年。近年来,证监会科学合理保持IPO常态化,特别是注册制改革后,证监会着力提高审核透明度和效率,目前科创板、创业板审核注册平均周期已经大幅缩减到5个多月。
2020年,证监会共承办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11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117件,办理数量稳中有增。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办理时间紧、当面沟通交流不便等困难,坚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发展、深化改革开放、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等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高质量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多家*ST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优化审计与评估机构执业生态,压实“看门人”责任,督促审计与评估机构规范执业,提升资本市场特别是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2020年证监会组织系统单位对2家审计机构、2家评估机构实施全面检查,合计抽查31个审计项目、19个评估项目;对11个审计项目、7个评估项目实施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审计专题检查,共抽查82个审计项目;各证监局结合辖区实际,自主对217个审计项目、37个评估项目进行了检查。
为规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会对《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证监公司字〔2005〕5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送行为,加强内幕交易综合防控,证监会对《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了修订,于2020年9月1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登记管理制度》),现发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