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网披露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榆次农商银行两名员工因违法放贷3000万元获刑,其中包含一名支行行长。经法院查明,2015年10月,晋中顺强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向榆次农商行北田支行申请3000万元贷款,时任北田支行行长张某萍安排信贷员杜某、信贷员刘某(另处),对该公司贷款进行审核调查。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两份刑事判决书中显示,两名在不同农信联社的员工均对红线失去敬畏之心,在各自的岗位上触犯了刑法。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家住呼和浩特市的郭某在建设银行呼和浩特海东路丽苑支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同时开通了存取款短信通知业务。2019年4月12日凌晨,郭某被建设银行的短信通知声所吵醒,显示其持有的银行卡在境外取款、消费,其中ATM机上分三次取现9883.57元并支出手续费134.84元。分两次跨行消费共计98798.72元,共计支出108817.13元,卡内仅剩两千块钱左右。上述款项交易发生后,郭某即于当日拨打建设银行官方客服电话95533办理银行卡挂失业务,2019年4月15日办理了永久挂失业务。由于在2019年4月12日前后并无出入境记录,郭某要求建行呼和浩特海东路丽苑支行赔偿其资金损失。
为满足丈夫资金需求,包商银行的一名信贷经理不惜铤而走险。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一份包商银行原信贷经理犯罪的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12年5月至2017年6月,李某在包商银行锡林郭勒分行从事信贷业务,为了帮助丈夫贷款,在明知鹏某等三人不符合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条件的情况下,制作虚假调查表、制作并提供虚假工商营业执照、装修合同等贷款资料,发放贷款共15笔,合计人民币550.4万元。
近日,山东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山东信托原上海业务部总经理薛某伟犯受贿罪,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6年。
两年前一份行政处罚,隐藏高达5亿元的违法放贷大案。2018年6月28日,广东云浮银监分局公布1号行政处罚,处罚的对象为郁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徐博文、张枝泉。
7月30日,据本溪县人民法院披露,原本溪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唐某普犯高利转贷罪获刑。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唐某普,男,1968年出生,系本溪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联社”)清收办员工,原系本溪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石桥子信用社主任、富佳信用社主任。被告人李某,男,1969年出生。
7月23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裁定书详细披露了民泰银行萧山支行违法放贷案细节。包括时任支行长在内的12名员工获刑,贷款金额共计7.38亿元,现归还本金共计1522.57万元,尚余贷款本金共计7.22亿元未归还,高达7.38亿元贷款仅收回2.06%。
逃匿一年半后,杨某在一处建筑工地被抓获。7月27日,裁判文书网披露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锦州农商银行前职员杨某诈骗1100余万元的违法行为,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7月23日消息,广东省纪委省监委微信公号“南粤清风 ”发布消息称,在广东省追逃办统筹指挥下,经惠州市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强力攻坚,潜逃25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潘卫斌、林志蘅被抓捕归案。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郑某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赣0723刑初14号)。判决书显示,赣州银行丰城支行行长邓某明知朋友郑某的公司为空壳公司,仍然为其办理了贷款1亿余元,造成贷款8000余万元逾期。郑某为感谢邓某对其贷款事宜的关照,向邓某指定的账户转账200万元。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郭某与乌海市鑫源通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崔某1等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二审刑事裁定书(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0)内03刑终16号)显示,2012年8月至2014年,乌海市鑫源通汽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伪造车辆购置税发票、车辆保险单等证明材料、出具虚假首付款收据等欺骗手段,骗取中国建设银行乌海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乌海分行”)贷款金额共计3441万元,在短短的两年内骗取贷款次数达96次。此外,该公司实施骗取贷款过程中,采用了向银行多名工作人员行贿的违规手段进行骗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