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谨代表证监会对本次论坛的举办表示祝贺,向在疫情防控背景下,通过线上线下参加本次论坛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今年是我国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是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推进年,也是新《证券法》实施首年。本次论坛以“落实证券法实施、促进投资者保护”为主题,聚焦资本市场法治保障、对于增强市场参与各方法律意识,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近日,中国证监会准予2只深港ETF互通产品注册,产品由境内基金管理人在境内设立,采取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模式,将不低于90%的基金净资产投资于香港单只目标ETF,跟踪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标普新中国行业(A股上限)指数市场表现,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近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及配套规则,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42号),经证券公司自评、证监局初审、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复核,以及证监局、自律组织、证券公司代表等组成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了2020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落地,这对于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乃至促进国民经济整体良性循环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在此,我代表国务院表示热烈祝贺。
去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下,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全面加快。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继科创板之后,通过增量带动存量推进注册制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大举措,对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深交所坚守创业板定位,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方面实现更大担当作为。要坚持以创为先,不断改进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坚持从严监管,把好入口和出口两道关,促进优胜劣汰;坚持稳字当头,守住风险底线,确保各项改革开放措施平稳落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仪式在深圳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发表书面致辞,广东省省委书记李希,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出席上市仪式并致辞,广东省省长马兴瑞,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出席上市仪式。
经过近4个月的努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各项工作准备就绪。8月24日,创业板注册制首批首发企业将上市交易。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近期市场关心的一些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为深化新三板改革,支持鼓励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规范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发挥新三板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证监会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