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刊登招股文件。
为便利上市公司再融资,更大力度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我会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实施分类审核。在审核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时,对新受理的最近连续两个信息披露工作考评期评价结果为A的上市公司予以快速审核。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为贯彻落实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送行为,加强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中国证监会对2011年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我会对《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5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暂行办法》全称拟调整为《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上市证券公司信息披露机制,结合新《证券法》相关规定,2020年9月18日证监会修订了《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一是与新《证券法》等规则衔接,完善相关条款及表述。二是要求证券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和内幕信息管理。三是取消月度经营数据的披露要求,取消中期报告关于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的披露要求。
近日,证监会稽查部门与公安经侦部门在深圳联合召开上市公司相关主体涉嫌财务造假等证券犯罪案件部署会,对13起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办工作进行部署。这是监管执法机关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要求,进一步强化行政刑事执法协作,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举措。广东、湖北、辽宁等地办案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最高检相关部门应邀参会。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证监会依法对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证监会认定,獐子岛2016年虚增利润1.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2017年虚减利润2.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9%。獐子岛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证监会就《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