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
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5年系统工作会议,总结2024年工作,深入推进巡视整改,研究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
202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公募基金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国内经济金融环境不断优化,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公募基金行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行业规模快速增长,产品结构持续优化,规范水平稳步提升,财富效应逐步显现,行业实力显著增强。但与此同时,行业仍存在专业能力适配性不够、文化建设薄弱、结构不平衡等问题。
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4月22日上午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关于贯彻近日党中央做好当前经济社会工作重要会议精神的部署,分析了当前市场关注的重点敏感问题,研究了应对措施和政策储备,对近期国务院金融委有关安排进行再落实、再推动。会议强调,要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引导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潜力,进一步提升市场韧性,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法)。本次期货法制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全面系统规定了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各项基础制度,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具有非常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本次期货法的制定,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国际有益做法的基础上,做了一系列制度安排。
滴滴官网4月16日发布公告称,将于5月23日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从纽约证券交易所自愿退市进行投票。为更好地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和整改措施,在退市完成前,公司将不会申请其股份在其他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
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
近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 第4部分:基金公司逻辑模型》《碳金融产品》《面向老年人的证券期货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设计规范》《面向老年人的证券期货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设计检测规范》4项金融行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当前资本市场运行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稳定运行压力较大。为保持经济金融健康稳定发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职责,持续强化政治监督,以强监督推动强化证券监管执法,有效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
2021年,证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工作方针,持续加强资本市场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资本市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为支持企业依法依规赴境外上市,提高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推动深化跨境监管合作,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对《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9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召开2022年私募基金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打非与清整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各项要求和2022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安排,总结2021年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形势,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方星海出席会议并作讲话,5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审计署金融审计三局、证监会机关相关部门、各证监局以及系统各单位负责同志现场或视频参加会议。
2022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视频会见了中国欧盟商会(European Unio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主席伍德克(Joerg Wuttke)及会员企业代表一行。双方就推进中欧资本市场合作及支持欧资金融机构扩大在华投资展业等议题交流了看法。
近日,市场有传言监管层对“当前科创板、创业板在审涉及小米产业链的项目做了排查,涉小米产业链IPO政策受限”。今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此传言答记者问进行说明,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关注到部分自媒体有关小米代表的产业链IPO政策有重大变化的文章。对此,我们明确表示我会未对小米产业链相关企业出台IPO限制性政策,也未开展专项排查。我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依法依规开展发行上市审核注册工作,依法公平对待各类企业,确保政策预期稳定。希望市场各方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