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2021年前10月保险业经营情况。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前10月,机动车辆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6255亿元,同比下降8.38%。但10月份车险原保险保费收入633亿元,同比增长2.26%,止跌回升。业内人士预计,按照现有的发展势头,明年车险保费有望扭转下行态势,实现正增长。
中国人寿(601628.SH)发布公告称,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公司实现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5934亿元,同比增长1.23%。
“一个自称是监管部门的人打来电话,说我之前买的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可以帮我退保费。”北京西城区居民郭林告诉记者,此前自己确实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所以接到电话有点着急,但对方“帮助退保需要收取1000元代理费”的说辞引起了他的警觉,“突然想起了新闻里说的‘代理退保’的风险,我赶紧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核实情况。”经过多方求证,郭林最终确定,这个“欺诈提醒”电话才是真正的诈骗电话。
为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促进保险资产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银保监会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保监会令〔2004〕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中德安联人寿宣布已收到监管部门批复,中信信托将其所持有的中德安联49%的股权转让给安联控股。转让后,安联控股将持有中德安联100%股权。至此,中德安联人寿成为中国首家合资转外资独资的人寿保险公司。
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老年人健康保险产品。
为进一步降低保险销售误导,监管层再度发力。一份由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下发的《人身保险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眼下正在各保险公司管理层传阅,内容涉及人身保险销售管理内控、销售活动、信息系统管理等方方面面。很显然,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销售监管是大势所趋。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多家保险公司发布《关于建立被执行人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协助执行机制的会议纪要》,明确了人身保险属于可强制执行责任资产。这是继江苏、广东、北京等地之后,又一地确认“人身保险金不具有‘避债功能’”,这对于打击“老赖”逃避偿债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以下简称“中国太保”)发布公告称,拟联合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寿险”)按持股比例向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健康”)以每股1元人民币的价格增资19亿元。其中,中国太保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16.16亿元人民币,太保寿险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2.84亿元人民币。
中再集团发布公告,该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经由公司营运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获得的原保费收入总额约为人民币362.48亿元,同比减少12.18%。
中国平安发布公告,2021年11月23日回购104万股A股。每股价格49.5-49.54元人民币。付出总额5150.5万元人民币。
近日,广州版惠民保“穗岁康”、河北版惠民保“冀惠保”先后开放了2021年度参保入口。对比去年的条款可以发现,新版产品扩展了投保范围、扩大了保障责任、降低了免赔额。换句话说,惠民保在“惠民”这一方向上前进了一步,应该为惠民保的迭代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