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银保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同时统筹处理好恢复经济与防范风险的关系,银行业保险业保持了平稳运行的良好态势。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行为,提升董事监事履职质效,银保监会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取得初步成效,切实提高了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的经济负担,为建立全国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保险行业借助自身在服务网络、人才队伍、专业能力、信息技术等方面优势,全面参与试点服务,形成相对完善的服务体系,满足失能人员护理服务需求,对促进公共管理创新、推进“放管服”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制度体系,做好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监管规章立法工作,银保监会制定了《中国银保监会2021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立法计划》),对全年的规章立法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近期,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中国)等5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约3.66亿元。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2021年5月11日至12日,国务院安全生产考核组第十六组到中国银保监会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近期,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近年来,银保监会不断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监管,持续、系统地完善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2020年,首次开展覆盖全部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深入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整治资本不实、股权代持、股东直接干预公司经营和通过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分两批次向社会公开了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起到了严肃市场纪律、强化市场监督的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做好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常态化工作,银保监会现向社会公开第三批共19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1年第8号通报《关于平安银行电销实物产品业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了平安银行与第三方合作电话销售实物产品业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
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截至今年3月末,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达5.4万亿元,同比增长2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6.4个百分点。
银保监会近期发布关于警惕以“债事服务”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近来,一些机构以提供“解债服务”为名,通过收取咨询费、服务费、保证金等方式吸收资金,存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风险隐患,严重损害债权人、债务人财产权益。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贯彻实施民法典,做好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的有效衔接,维护监管法制统一,银保监会起草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