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可转债程序化交易建立报告制度。《通知》自2021年3月29日起施行。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合并主板与中小板。
为规范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现场督导行为,督促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的“看门人”职责,上海证券交易所结合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的实施情况,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以下简称《现场督导指引》)。
上交所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这是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认真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要求,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在总结评估前期工作实践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压严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严把入口关、优化审核作风的又一具体举措。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为保障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顺利实施,规范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上市审核、持续监管及交易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交所1月29日正式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发售业务(试行)》等3项配套规则。上述配套规则的发布,标志着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距离国内首单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产品上市又近了一步。
为保障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顺利实施,规范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上市审核、持续监管及交易运行,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深交所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于1月29日正式发布3项基础设施公募REITs配套业务规则。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市场关注的业务试点进展、规则制定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出台刑法修正案,是继证券法修订后涉及资本市场的又一重大立法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提高证券违法犯罪成本,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平稳推进注册制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更好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市共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523家,占深市上市公司总数的22%,占A股国有控股公司的44%;总市值9.4万亿元,占深市总市值的27%,涵盖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国防科工、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2020年是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开局之年。深交所作为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平台,一直全力支持国资国企改革,持续优化监管服务,激发国有资本运营活力,助力国企做强做优做大,努力使深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成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前沿阵地和重要力量。
近日,上交所发布第15批业务规则和指南废止公告,并上线全新业务规则体系导览图,标志着“简明友好型”规则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上市公司再融资是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重要途径,是服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和复杂严峻的形势变化,深市上市公司积极运用再融资工具,累计实施完成再融资260家次,募集资金3,913.83亿元,有力促进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
第二届中日资本市场论坛以视频连线方式举行,日本金融厅长官冰见野良三、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日本证券交易监视委员会委员长长谷川充弘等出席论坛并发表讲话,深交所总经理沙雁在“市场结构改革以及资本市场合作的展望”圆桌论坛发言。本届论坛由中日两国证券业协会主办,来自中日两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期货业协会的嘉宾代表围绕“中日资本市场合作展望”主题广泛交流。
第二届中日资本市场论坛以线上方式成功举办。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和日本金融厅长官冰见野良三出席论坛并发表讲话。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蔡建春出席本次论坛,并在“中日资本市场合作的展望”圆桌论坛环节发表主题演讲。来自中日两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和期货业协会的嘉宾代表展开广泛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