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
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5年系统工作会议,总结2024年工作,深入推进巡视整改,研究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
202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证券市场的“毒瘤”,严重破坏市场运行基础,侵害投资者利益,始终是证监会监管执法重点。近年来,证监会持续加大对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落实新《证券法》各项要求,切实提升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强化监管执法震慑。近日,首批适用新《证券法》惩处财务造假恶性案件已进入事先告知阶段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最高拟处以近4,000万元罚款。下面通报三宗典型案件处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决策部署,按照“零容忍”工作方针,我会始终将恶性操纵市场作为监管执法打击的重点,不断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协同,切实提高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整体效能。自5月16日启动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中源家居”“利通电子”等股票价格案的调查程序以来,我会稽查部门集中力量,密切协同,抓紧开展有关案件调查工作并取得重大进展。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果麦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会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易会满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坚决贯彻‘九个必须’ 奋力开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题,为全系统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第24指导组王文副组长一行到会指导。证监会党委成员参加专题党课。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按照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工作方针,结合当前证券违法活动案发特点及违法态势,近日,证监会集中部署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打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办16起重大典型案件。目前,相关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近日,证监会根据《关于加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23号)及《第四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20〕67号),开展了第四批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命名申报工作。依据相关规定,现将第四批拟命名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名单(见附件,按拼音首字母为序)进行公示。
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决定接管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和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期货),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6日。
前期,证监会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网信证券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净资本及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存在重大风险隐患。自2019年5月5日起,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向公司派出了风险监控现场工作组,进行专项检查,监控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同时证监会督促公司采取多种措施化解风险。根据网信证券2020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网信证券资产总额7.03亿元,负债总额42.79亿元,净资产-35.76亿元,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机构对年度报告发表了保留意见。近期,网信证券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以化解公司风险。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了破产重整申请。破产重整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化解公司风险的常见做法,通过司法程序进行重组整顿,化解网信证券风险,恢复网信证券持续经营能力。
2021年7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近日,证监会召开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动员部署会。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作了题为《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 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讲话,强调《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对相关重点任务作部署安排,并就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工作要求。
近年来,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发挥专业优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便捷、高效的风险管理服务,减缓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稳定了生产经营,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期货公司对子公司管理,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期货公司及子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按照问题导向、聚焦主业、提升能力的原则,证监会起草了《期货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子公司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子公司办法》共46条,分为总则、子公司的设立与终止、期货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子公司的治理与内控、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参股境外经营机构特别规定、监督管理、附则等7个部分。